参加市大中专院校“庆祝第三十个教师节合唱比赛”
名额分配
1、机械学院:6名;
2、电子学院:6名;
3、化工学院:2名;
4、建筑学院:4名;
5、人文学院:4名;
6、经管学院:6名;
7、纺织学院:2名;
8、艺术学院:8名;
9、外语学院:8名;
10、技师学院:12名;
11、综合一分工会12名;
12、综合二分工会6名;
13、综合三分工会4名;
14、后勤处分工会2名;
15、总公司分工会2名;
16、公共课分工会2名。
要求:
1、男、女各半选送;
2、请于七月四日下午下班前将名单(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报给工会;
3、每个分工会在选送人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党政领导;
4、8月25日开始排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工 会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