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筑梦新时代 唱响新征程” 辅导员歌唱比赛的通知
日期:2023-07-31 13:41:12  发布人:gh  浏览量:42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激励广大辅导员守初心、担使命,提升辅导员政治素质及职业技能水平,充分展示辅导员队伍精气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举办“筑梦新时代唱响新征程”辅导员歌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辅导员

二、活动要求

以“筑梦新时代唱响新征程”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彰显“美育在职大”校园文化品牌特色,充分展现我校辅导员队伍的积极阳光的精神面貌。要求选曲主题政治立场坚定、紧扣主题,体现出积极向上、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

三、时间安排

比赛时间:8月414:30

比赛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四、比赛设置

1.比赛要求:曲目风格不限,唱法不限,曲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自行准备歌曲伴奏及背景视频。

2.评分标准:现场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细则见附件2

3.奖项设置:比赛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4.报名方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演讲比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各学院至少推选1名选手参赛,其中,辅导员人数超过6人的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海门学院)至少推选2名选手参赛,不限报名人数,并于8117:00前确定参赛选手,将参赛名单及歌唱曲目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

1. “筑梦新时代唱响新征程”辅导员歌唱比赛规则

2. “筑梦新时代唱响新征程”辅导员歌唱比赛评分细则

 

工会       学生工作部(处)        团委      关工委

2023年731

 

附件1

“筑梦新时代唱响新征程”辅导员歌唱比赛规则

 

1.参赛选手按抽签号顺序上场演唱,每位参赛选手演唱一首歌曲,唱法不限,(限时5分钟)。

2.演唱开始后,参赛选手不得要求中途中止演唱,演唱结束后不得要求重新演唱。

3.参赛选手所参赛的歌曲必须健康向上,并富有时代气息,不受歌曲和戏曲的限制

4.本次比赛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分值时,去掉2个最高分,去掉2个最低分,再累加后求平均值即为选手得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比分相同,由评委评定。

5.评委根据评分细则当场打分。最先出场的3位选手一起打分,主持人现场报分。

 

附件2

“筑梦新时代唱响新征程”辅导员歌唱比赛

评分细则

评分指标

评分要求

得分

思想内容(10分)

歌曲内涵深刻,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活动主题


音色音准(20分)

音色优美,音质纯净,音域宽广,音调准确


节奏吐字(30分)

演唱节奏准确,乐感好,速度紧跟节拍.吐字清晰,表达清楚,语音标准


情感技巧(30分)

准确掌握歌曲的风格、特点,情感表达恰到好处,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演唱准确,气息稳定,声音松弛,演唱歌曲难度大,演唱技巧好,多人合唱配合默契、声音和谐


台风形象(10分)

服装整洁,精神饱满,能够展现积极向上的精气神